任务来源:国土资源部
研究单位:法规室
完成人员:王素萍 罗小民 李海婷 刘 敏 鹿爱莉 崔振民 孙志伟 于银杰 孙映祥 姜 琳 董晓东 马 静 曹端海 盖 静 李 慧 袭燕燕 王 婧 张维宸 吴伟宏
起止时间: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6 月
主持鉴定单位:国土资源部
组织鉴定单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
鉴定日期:2014 年 7 月 29 日
成果简介:本研究在梳理矿政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矿政的两大核心即矿业权管理和储量管制。鉴于矿业权管理在矿政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已经确立,相关研究较为成熟,本研究主要以储量管制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储量管制的基本内涵、现状、问题,以及国外储量管理经验,对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改革完善提出了对策建议。
报告总体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系统阐述了我国的矿政管理体系的概念、主要制度,并分析了我国矿政管理体系的结构特点。第二部分对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及其管理的相关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阐述了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地位、作用和内容。第三部分分析了自建国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在机构、内容、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演变特征。第四部分全面分析了我国当前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报告把我国当前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分为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动态监管、矿山闭坑储量管理、信息发布管理、技术标准管理等六个方面,分别具体总结了各项制度的内涵、目的作用、执行现状、实施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五部分从 5 个方面分析了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在矿政中的地位和作用。第六部分介绍了国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提出了值得我国借鉴的一些做法,如估算环节的独立第三方制度、储量利用效率的间接管理、具有完善的储量分类体系、注重保护投资者利益等。第七部分从进一步明确地位、强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制度的完善落实以及创新储量估算管理模式四个方面提出了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的建议。